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联合采购办公室

[db:作者] - 2020-09-01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联合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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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联合采购办公室,于24日发布关于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联合采购办公室是什么机构?为何是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公告?小编来给大家理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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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8年11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以下简称4+7城市)。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2019年9月,为扩大“4+7试点改革效应,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与扩围(4个直辖市已参加“4+7试点,福建省和河北省此前已自行跟进试点)。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成立于2000年7月,是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其官网则是"SMPA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yyzbsw.sh.cn
医疗器械企业可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的申报系统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biz.smpaa.cn/ysxtqx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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